貝多芬 超人七號
註冊時間: 2004-05-25 文章: 230 來自: 文聖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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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一月 12, 2004 9:03 am 文章主題: 拖吊須知 (提供給有車的朋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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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須知!並踴躍傳送!
提供大家參考~~~拖吊車作業階段:
1.你的小ㄅㄨㄅㄨ還沒離開地面...但是已經被警察綁好要吊了(不能算上架)
2.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但是起吊機仍是在往上昇的階段(不能算上架)
3.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離開地面...但是起吊機已經是已上昇又再往下降的階段(已經上架)
4.你的小ㄅㄨㄅㄨ已經放到拖吊車上了(已經上架)
PS:要記住喔!這裡的上架階段的時間切入點是指當你發現你的車被拖掉當時(車主出現)的那 一瞬間為準。
若警察(牠)不理會你的呼喊一直到3..4兩個階段才說你的車上架,不能下了,那是違法的喔!可以告他!你可以打電話到110問該區的交通大隊分局,然後找他們的隊長,不必客氣,說若當你收到罰單,你會去繳但你會去告罰單上簽名的員警刑法125條公務員濫權追訴處罰罪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這一封信件是告知:依照拖吊車作業規則,拖車到達違規車輛時,須按兩聲喇叭告知,還要吹哨示警違規車主若沒有出現,方可拖走,若執行拖吊車作業時違規車主出現,雖然車輛已經上架,但車子若還沒有拖離開原停車位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必須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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