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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榕 超人雷歐
註冊時間: 2005-08-02 文章: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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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日 十月 02, 2005 1:14 am 文章主題: 以色列營開車車主停車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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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據說已經在晚上八點宣佈開放紅黃線停車
明天要去以色列營的車主
應該就可以就近停放路邊啦
(出門還是請大家小心,平安最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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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
壹、颱洪或豪雨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道路、橋樑相關規定:
一、開放地點及限制條件:
(一) 橋樑、高架道路、快速道路:
1. 僅准順向靠右停放,禁止併排停車或斜停,匝(引)道及其出入口10公尺內禁止停放。
2. 高架道路、快速道路禁止停放機車。
3. 當橋樑有快慢分隔島時,車輛應順向停放於最外側快車道,機慢車道禁止停車。
4. 汽車駕駛人應攜帶手電筒,並注意往來車輛及步行時之安全,並於車輛前擋風玻璃預留電話號碼,以利聯絡。
(二) 市區平面道路:
1. 順向靠邊停放,禁止併排。
2.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前及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禁止臨時停車。
3. 在本市未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前,橋樑、高架及快速道路均禁止擅自提前停車。
4. 隧道、圓環、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均維持禁止停車。
5. 計程車招呼站維持原規定使用,專用停車格位仍依規定停車。
二、開放時機:
(一) 本市發布疏散(水)門關閉起,市區平面道路紅黃線附條件同時開放停車。
(二) 本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橋樑、高架道路、快速道路(引道、匝道除外)附條件開放停車。
三、停止時機:恢復上班日上午6時或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停止開放停車起。
四、其他:
(一)市縣間聯絡橋樑於颱風或豪雨期間,緊急開放停車及停止時間點應加強聯繫,以利民眾遵循。
(二)違反管制規定提前停車或遲延移車者,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逕予拖吊移置並處以罰鍰。
(三)本市洲美快速道路、環河南北路快速道路、水源快速道路、建國南北高架道路、基隆路高架道路、信義支線、市民大道及環東大道之出入口匣道嚴格禁止臨時停車,以供救災大貨車通行,違反管制規定者將加強取締。
貳、臺北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開放停車注意事項:
一、 颱風來襲期間,本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校園開放提供緊急停車。
二、 學校應事先公告周知,開放緊急停車使用時間,停放地點及相關使用規定。
三、 學校應事先規劃停車位置、動線及引導指標;並於學校正門口標示停車空間進出口動線。
四、 為顧及風災可能造成停電,學校電動門應事先預為開放,開放期間請學校校警或保全公司加強巡邏。
五、 學校應引導停放車輛之車主遵循學校規劃停車動線行駛及停放指定之位置。
六、 學校應公告說明,學校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時車主應自行評估,停放期間車輛如有任何損毀或因校園屬低窪地區淹水而致車輛受損,學校不負保管、毀損責任;並請車主留下姓名、聯絡電話。
七、 開放停車適用時機,自本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至恢復上班日上午6時止(如逢假日延至上午8時),請車主於上課當日上午6時前將車輛駛離校園,屆時未履行者,依規定通報交通大隊、進行強制拖吊。 _________________ 體會到同時工作跟唸書的壓力, 向曾經在職進修的人致敬
有美云當老婆真是我的福氣 家榕=湯圓=Yav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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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foru 超人艾思特拉

註冊時間: 2003-09-30 文章: 575 來自: 楓采土風舞社,弦歌民俗舞蹈團,奧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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