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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超人80
註冊時間: 2003-10-07 文章: 1117 來自: 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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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15, 2005 10:24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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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寫到: | bingba 寫到: | 若從軟性訴求當然佩菁不是熱中抄襲的人
沒有說明清楚
一來可能不知二來可能疏忽
總而言之她不是故意的
這我當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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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的認為,如果妳真的有聽進去她的解釋,
那個從若從軟性訴求這樣意涵不明的話,就不用再講啦
因為事實只有對錯,那有什麼軟硬性訴求?!
會因為使用軟性或硬性訴求而使得事實有所改變嗎?!
bingba 寫到: |
所以如果我的言語隨著我的情緒失控
真的很抱歉!
但是回歸現實
這絕對不是一個合理且正當且應該延續的行為
|
我贊成~
同時提醒大家,在質疑他人之時,絕對要小心控制情緒
不要讓自己看起來像是被情緒控制無理智之人~
像我如果在家裡找不到東西,絕對不敢直接控訴老公亂拿我東西
一定先好聲好氣的問他有沒有看到,
以免後來發現消失的東西事實上在我的包包裏或口袋裡....
所以這樣作其實是對自己好,以免自己淪入尷尬的場面
bingba 寫到: |
我想無論我或佩菁或其他所有人
只要在土風舞界呆久了
很容易養成"合理使用他人智慧財產"的習慣
這才是我們要警惕的
但是為什麼會演變成信心喊話?
|
我覺得這會不會有點將他人智慧財產權無限上綱啊~
那妳之前維護的桃花過渡的智慧財產權.......
蔡老師也不能說是她編的囉?!
因為裡面有許多民俗的動作,她引用,然後是她編的?!
那我很期待明晚台北大學土風舞比賽手冊的說明...
會有多少人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
藉以了解一下目前土風舞圈不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的狀況有多嚴重
bingba 寫到: |
難道我的言詞真的尖銳到刺傷大家的眼睛和心嗎?
那我真的要好好道歉並反省!
對不起大家!
也對不起佩菁
這真的不是一場人格的質疑!
請不用受到打擊! |
這妳就不用疑惑啦~
真的很尖銳!
我前面第一,二篇講的就是像妳現在這樣的情形
妳現在能了解我的苦口婆心了吧?!
其實不光是說話需要藝術
連道歉的學問也很重要呢~
如何讓被道歉的人感受到道歉者的誠意,
是超難的啦!
與其事後道歉道的彆彆扭扭,尷尷尬尬,
還是先來學學如何說話比較實際啦!
大家共勉之啊~  |
針對以上這些
我不會道歉
我不留情面
因為我不是在談情,而是議事
議事不能參感情
否則沒完沒了
解釋
我跟佩菁私下都解釋過
無論我的解釋是否讓各位滿意
但我不說謊
緩場就需要場面話
然而
就如同你一看就知道我只是講場面話
顯然沒有用
道歉是我的極限
再多的表示
我做不出來
所以今天不只針對MAYA
在座所有人
當我沒禮貌也好
欺負佩菁也好
人品壞到極點也好
其實我無所謂,因為知道自己在幹嘛
說真的
即使奧羅發出禁止我上板PO文的指令
我也不會有怨言啦!
不過既然沒發生
我會繼續爭論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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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超人80
註冊時間: 2003-10-07 文章: 1117 來自: 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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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15, 2005 10:39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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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njuez 寫到: | jacksong 寫到: |
以往在社團開會時也會開始話題不斷打轉,不管是不是抄襲
以後在編舞時該注意些什麼才不會又發生今天的情況才是重點~
大家把話題打轉在口氣上,說法用辭上,‘不就沒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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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口氣和說法用辭,也是重點、也有意義的.....寶貝學弟.....
一件好的商品,需要藉由好的包裝才會賣得出去
同樣地,人跟人溝通時,也要用適合的方式表達,讓聽者能夠接受,才能叫做有效溝通
不然,那只是自己講得很爽而已..........
所以說,當你花上很多心力在鑽研或傳佈你追求的想法時
別忘了也要多注意聆聽者的感受 |
多數的時候
人會很自然只聽到自己想聆聽的
那不是因為任何理由
只因為習慣
然而陷入習慣
是很危險的
我珍惜的是無論我想不想聽
都只會告訴我實話的朋友
因為這比柔聲安慰
更讓我成長
我跟你們不相容
是可以預期的
因而我不需要太多朋友
尤其
經常我只會讓他們顯得尷尬難堪
我期望的是
土風舞界不會永遠只聽見一種聲音
就算非常詰屈聱牙
我相信我們仍需要不同的聲音
當你想好萬全的不傷人的說法時
其實人家已經聽不出你想表達的意思
尤其他原本就只想聽他自己想聽的
所以拐彎抹角就不用啦
直接說你想說的吧
我不像廣大"聆聽者"的感情那麼容易受到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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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超人80
註冊時間: 2003-10-07 文章: 1117 來自: 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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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二月 15, 2005 11:02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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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oviolet 寫到: | 不知道我們社上的桃花過渡版本是哪一版
不過據學長說是跟台北民族舞團的差很多啦~
(學長有在舞團 兩版都跳過)
至於佩菁的
是我去年看過的嗎?
(好久了 為啥會現在提出來說阿@@)
其實我覺得學生真的很難搞清楚吧
就像現在教舞 知道的話會特別說這是哪個老師編的
或是老師什麼時候教的版本有所不同
不過我想大部分人也記不清楚
畢竟還是對教舞者印象最深刻
而很多舞拿來給學弟妹表演
因為舞台編排等 很多動作都會改掉
所以通常節目本我都寫個"改編"囉
至於要不要註明原編舞者 就不知道大家的重視程度了
還是說取名字的時候要特別改一下呢
我也編過"男兒當自強"給學弟妹跳
跟原來那首完全不同
原來那首我們小一輩的 完全沒學過
學弟妹可能連看都沒看過吧
不知道如果有人從我學弟妹口中聽到編舞者是我
會不會造成什麼誤會
而這種武功身韻的
一定少不了基本動作
不知道會不會被說抄襲 @@ |
我依然還是堅持
你應該說明出處
為什麼我緊咬著這點不放
因為我在外面教了這麼多舞
從來不曾有學生以為這些舞是我編的
只因為我一開始會說明
這是參考哪個團的哪一年的表演編的
一樣是"我編的"
卻沒有學生說是"馨瑩老師編的"
只會說編舞或教舞的老師是我
你可能覺得這個說法沒差多少
但是聽在編舞者的耳朵裡是差很多的
我見過好幾個老師
為了這些微不足道的說法氣得跳腳
原本我以為他們反應過度
但是
他們是真的很難過
你要我舉例
我真的舉不出來
如果你覺得沒有例子就不算
那我說的真的都是廢話
因為我從來不記例子跟數據
如果只是一個簡單的動作
可以避免人家傷心
為什麼這麼難?
我也很想問
你們到底是反對我
還是反對這個動作?
如果因為反對我這個人而反對這件事
那我不得不說
未免太幼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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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g 超人雷歐

註冊時間: 2004-04-12 文章: 444 來自: 非洲撒哈拉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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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05 a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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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寫到: | taroviolet 寫到: | 不知道我們社上的桃花過渡版本是哪一版
不過據學長說是跟台北民族舞團的差很多啦~
(學長有在舞團 兩版都跳過)
至於佩菁的
是我去年看過的嗎?
(好久了 為啥會現在提出來說阿@@)
其實我覺得學生真的很難搞清楚吧
就像現在教舞 知道的話會特別說這是哪個老師編的
或是老師什麼時候教的版本有所不同
不過我想大部分人也記不清楚
畢竟還是對教舞者印象最深刻
而很多舞拿來給學弟妹表演
因為舞台編排等 很多動作都會改掉
所以通常節目本我都寫個"改編"囉
至於要不要註明原編舞者 就不知道大家的重視程度了
還是說取名字的時候要特別改一下呢
我也編過"男兒當自強"給學弟妹跳
跟原來那首完全不同
原來那首我們小一輩的 完全沒學過
學弟妹可能連看都沒看過吧
不知道如果有人從我學弟妹口中聽到編舞者是我
會不會造成什麼誤會
而這種武功身韻的
一定少不了基本動作
不知道會不會被說抄襲 @@ |
我依然還是堅持
你應該說明出處
為什麼我緊咬著這點不放
因為我在外面教了這麼多舞
從來不曾有學生以為這些舞是我編的
只因為我一開始會說明
這是參考哪個團的哪一年的表演編的
一樣是"我編的"
卻沒有學生說是"馨瑩老師編的"
只會說編舞或教舞的老師是我
你可能覺得這個說法沒差多少
但是聽在編舞者的耳朵裡是差很多的
我見過好幾個老師
為了這些微不足道的說法氣得跳腳
原本我以為他們反應過度
但是
他們是真的很難過
你要我舉例
我真的舉不出來
如果你覺得沒有例子就不算
那我說的真的都是廢話
因為我從來不記例子跟數據
如果只是一個簡單的動作
可以避免人家傷心
為什麼這麼難?
我也很想問
你們到底是反對我
還是反對這個動作?
如果因為反對我這個人而反對這件事
那我不得不說
未免太幼稚了 |
我100%贊同學姊的說法,我以後在編舞時,也會說明清楚原編舞者,
但是那些我不知道原編舞者的舞怎麼半呢?
例如旅程,卡馬倫斯卡(最近才知道是張慶三老師)等等這些舞蹈該如何去說明呢
今天我以大河之舞的音樂編了一首踢踏舞蹈,我需要說明這是何志雄老師編的嗎?
希望聽聽學姊的說法~~
不過老實說 我也聽到有人說這首是佩菁學姊編的舞,絕得第一次發表的時間是在
中區觀摩.
所以我以最委琬的口氣想請問佩菁學姊,您有沒有向學生說明這首舞蹈的來源呢?
還是只是說學姊您第一次編這首舞是在中區觀摩呢?
學姊不必在網路上回答,我私底下會問您.
只是我想這應該是bingba 學姊主要想要問的問題吧??
這問題非常尖銳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去講?
希望EQ高手能幫幫我~~ _________________ 更多的舞蹈影音資料在
舞之心folkdance wiki版 http://www.okc.folk-dance.org/talk/forumdisplay.php?fid=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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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g 超人雷歐

註冊時間: 2004-04-12 文章: 444 來自: 非洲撒哈拉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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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10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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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ingba"] maya 寫到: | bingba 寫到: | 若從軟性訴求當然佩菁不是熱中抄襲的人
沒 |
針對以上這些
我不會道歉
我不留情面
因為我不是在談情,而是議事
議事不能參感情
否則沒完沒了
解釋
我跟佩菁私下都解釋過
無論我的解釋是否讓各位滿意
但我不說謊
緩場就需要場面話
然而
就如同你一看就知道我只是講場面話
顯然沒有用
道歉是我的極限
再多的表示
我做不出來
所以今天不只針對MAYA
在座所有人
當我沒禮貌也好
欺負佩菁也好
人品壞到極點也好
其實我無所謂,因為知道自己在幹嘛
說真的
即使奧羅發出禁止我上板PO文的指令
我也不會有怨言啦!
不過既然沒發生
我會繼續爭論下去 |
在我眼裡這只些都是對事情不對人的字眼,我也沒感受到所謂的不禮貌
但是我的疑問是?為什麼不當面問佩菁學姊,兒要PO在公開場合?? _________________ 更多的舞蹈影音資料在
舞之心folkdance wiki版 http://www.okc.folk-dance.org/talk/forumdisplay.php?fid=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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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超人NICE

註冊時間: 2003-06-17 文章: 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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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15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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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g 寫到: |
在我眼裡這只些都是對事情不對人的字眼,我也沒感受到所謂的不禮貌
但是我的疑問是?為什麼不當面問佩菁學姊,兒要PO在公開場合?? |
嗯~這句話有捉到重點....
不過你之前那篇是不是也犯了這個毛病?!
尤其是公開問,然後讓佩菁私下回答
這.....怪吧?!那答案到底是什麼!?
公開問,當然是認為她有錯的話,要讓大家都知道
戳破她的假面具吧?! _________________ 寶貝在天上要幸福喔~
13歲的球球在2006年的7月第一天離開了我們......
14歲的奇奇在2010年1218去跟球球作伴了
14歲的季諾在2012年0428拿到天使證照,去天堂有證照還有奇奇罩!
maya 在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56 a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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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超人NICE

註冊時間: 2003-06-17 文章: 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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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48 a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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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寫到: |
我依然還是堅持
你應該說明出處
為什麼我緊咬著這點不放
因為我在外面教了這麼多舞
從來不曾有學生以為這些舞是我編的
只因為我一開始會說明
這是參考哪個團的哪一年的表演編的
一樣是"我編的"
卻沒有學生說是"馨瑩老師編的"
只會說編舞或教舞的老師是我
你可能覺得這個說法沒差多少
但是聽在編舞者的耳朵裡是差很多的
我見過好幾個老師
為了這些微不足道的說法氣得跳腳
原本我以為他們反應過度
但是
他們是真的很難過
你要我舉例
我真的舉不出來
如果你覺得沒有例子就不算
那我說的真的都是廢話
因為我從來不記例子跟數據
如果只是一個簡單的動作
可以避免人家傷心
為什麼這麼難?
我也很想問
你們到底是反對我
還是反對這個動作?
如果因為反對我這個人而反對這件事
那我不得不說
未免太幼稚了 |
沒有人反對教舞時對學生說明出處
如果你有注意看之前包含我在內的其他人,寫的東西.....有人反對這個動作嗎?!
不要把莫須有的罪名加在別人頭上
妳也不至於有這個份量讓人為了妳而改變想法
我只是訝異,原來我們變成有"合理使用他人智慧財產"的習慣
對這項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認定,我不認同
到底誰才是真正擁有這項財產權?往上源溯去,不知追到何處才算是源頭?!
如果你的重點就是你一定會告訴學生這舞那兒來的
那很好,但沒必要爲了表示妳的正確,而將其他人說成"合理使用他人智慧財產"
.....
(儘管妳很貼心的將自己降到跟我們一樣的層次...)
如果有人要將粗魯無理當成是自傲的德行
那是她的選擇
如果一定得要說話不留情面才能議事
那是她的功力不夠
妳對佩菁到底是欺負,還是純粹想就事論事
那只有妳自己才清楚,
我不會明白亦不想了解
只是希望請妳自己釐清楚,
不要後來東拉西扯的將焦點轉成
大家都反對要說清楚來處
我再說一次,沒有人反對那樣作
不要說的好像只有妳在爲理想奮戰一樣 _________________ 寶貝在天上要幸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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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的奇奇在2010年1218去跟球球作伴了
14歲的季諾在2012年0428拿到天使證照,去天堂有證照還有奇奇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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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 超人亞格

註冊時間: 2003-06-12 文章: 2707 來自: ORO Airlines /弦歌747/世界(廁所整潔)第一的華航,現在服務也第一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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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2:53 a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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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寫到: | taroviolet 寫到: | 我也編過"男兒當自強"給學弟妹跳
跟原來那首完全不同
原來那首我們小一輩的 完全沒學過
學弟妹可能連看都沒看過吧
不知道如果有人從我學弟妹口中聽到編舞者是我
會不會造成什麼誤會
而這種武功身韻的
一定少不了基本動作
不知道會不會被說抄襲 @@ |
我依然還是堅持
你應該說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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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出處就是黃飛鴻裡面一堆打國術的男兒
作曲演唱人黃霑
阿計又沒跟江芬恩老師學過
(芬恩老師編舞通常有很新奇的個人花樣,沒學過的人如何引用 )
(就算有些相似的動作,那也是國舞的基本功,誰都可以編進去)
如果真要寫出處
應該還是寫黃飛鴻或李連杰或少林寺還是武當山吧@@
不需要提到江芬恩老師呀 ..
要不然就是不能跟芬恩老師"撞舞名"
應該改叫女兒當自強或阿計之男兒當自強  _________________ http://dancingmir.pixnet.net/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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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g 超人雷歐

註冊時間: 2004-04-12 文章: 444 來自: 非洲撒哈拉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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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2:59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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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ingba"] taroviolet 寫到: | 不知道我們社上的桃花過渡版本是
只因為我一開始會說明
這是參考哪個團的哪一年的表演編的
一樣是"我編的"
卻沒有學生說是"馨瑩老師編的"
只會說編舞或教舞的老師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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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舞的是你"和"這首舞是你編的"
這兩句話可以看成一樣,也可以不一樣,
嚴格來說是"是你改編的"和"是你原創的"
學姊您覺得呢?? _________________ 更多的舞蹈影音資料在
舞之心folkdance wiki版 http://www.okc.folk-dance.org/talk/forumdisplay.php?fid=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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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超人NICE

註冊時間: 2003-06-17 文章: 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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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18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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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寫到: |
一樣是"我編的"
卻沒有學生說是"馨瑩老師編的"
只會說編舞或教舞的老師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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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舞的老師是馨瑩
跟
舞是馨瑩老師編的,這兩句話的意義真的有那麼大的差別?!
或許是中文系的妳,對文字的用法比較嚴謹吧~
所以我們今天其實要討論的重點在
如何正確的使用文字囉?!
bingba 寫到: |
為什麼我緊咬著這點不放
因為我在外面教了這麼多舞
從來不曾有學生以為這些舞是我編的
只因為我一開始會說明
這是參考哪個團的哪一年的表演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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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告訴學生的資訊只有從哪個舞團表演編來的
那你的程度只不過跟”這首舞是佩菁老師編的舞”的學生同一層級
你只能往上溯一個階段,因為那是你看到的表演
學生告訴你”我是跟佩菁學的”,所以他(她)也只是往上溯一個階段
你們的”考證動作”都只能到這一步
如果這件事要求證,第一個找的人該是表示是佩菁編舞的學生
一層一層往上推敲求證,才有可能恢復事件的原貌
而妳現在做的是什麼?
聽別人說學生說是佩菁編的,覺得馬上負一百分
(那些話應該也不是直接聽學生講的吧~你不可能遇見那些學生….所以消息來源就是你所謂的流言吧?!)
然後去詢問以為正確的出處來質疑
(我不知道經過當事人,萱和,慶瓏解釋過後,這個過程來源到底還有多少正確度)
再以情緒性的語言形容當事人腦筋還算清楚
經過無聊的雞婆人士一番圍剿
先道歉,再祭出前人智慧財產權來為自己的行為找出正當性
然後宣稱為了你而反對這個動作的人真是太幼稚…
在這個過程中,我只看到在”保衛編舞者的編舞智慧財產權”這個正義大旗保護下的”我就是要接穿妳的假面目”的自我心態….
追求真理是需要更縝密的求證推敲過程的
如果只以一句聽說來的流言,配上口述來的所謂正確過程
便要指控人罪名…..
這不叫追求真理,叫做散播八卦
(不要忘記了,你有可能問到像佩菁學生一樣誤會桃花過渡來源的人)
其實我一直覺得我真是太無聊了,
面對這種讓旁人尷尬難堪而不以為意的人
苦口婆心,不嫌麻煩的一再回應….
應該除了天生喜歡找麻煩之外,沒有其他解釋了吧?
但是不管你信不信,
我一直覺得你是個人才,除了那個讓人覺得難搞的臭脾氣….
所以我整篇沒有替佩菁跳出來辯解你質疑她的部分
因為我不了解始末,而且把事情始末說清楚那是她的責任
妳注意了嗎?我都是針對你的做法跟說話態度…
(當然還有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一說)
壞脾氣不是才華的附屬品
隨著年紀增長,如果增加的只是脾氣壞的指數
而非人生的智慧,那是很可惜的
如你說的,
bingba 寫到: |
人會很自然只聽到自己想聆聽的
那不是因為任何理由
只因為習慣 |
希望你不要陷入自我催眠的陷阱而不自知
(誰說我蠻橫難溝通?我是擇善固執…..誰說我強詞奪理?我是有理氣壯…)
要知道旁人若被妳搞的尷尬難堪
其實更多的可能性是,其他比較講究溫良恭儉讓的人們
內心的尷尬是不知道要不要以同樣無理的態度對你
難堪的是自己真的要變成那樣的人嗎?
(我不溫良恭儉讓,所以我可以用同樣無禮的方式跟你對話,而毫不尷尬)
如果那是你選擇的人生態度,生活哲學
旁人是無從置喙的
只是又看到妳因這樣人生的態度
而導致自絕他人於外的孤憤模樣
覺得有些惋惜罷了… _________________ 寶貝在天上要幸福喔~
13歲的球球在2006年的7月第一天離開了我們......
14歲的奇奇在2010年1218去跟球球作伴了
14歲的季諾在2012年0428拿到天使證照,去天堂有證照還有奇奇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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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a 超人亞格

註冊時間: 2003-07-11 文章: 2398 來自: 明倫、台中師院、康乃馨、奧羅、德音舞蹈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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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4:30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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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學弟:你沒看清楚我回的嗎?
中觀版~桃花過渡是維娣學姊編的拿鋤頭種田
四季紅是維娣教2段動作.
佩菁教劇情、還有女生的動作
ㄚ如是特技和男生的動作
北大比賽~桃花過渡是我全新重新編拿棍子划船[動作完全不一樣]
四季紅改男生的隊形還有部分的流動
在這次討論之前.我不知道原來土風舞圈發表過桃花過渡
參加台北教師研習之前我不知道四季紅動作來自車鼓
北大小朋友說那支舞是我編的
或是台大的學生
事實上就是啊~我沒看過桃花過渡也沒學過
你知道我花了多長的時間將音樂聽到爛嗎
我連坐車吃飯都在想編舞
連我今年編的喜洋洋裏頭也是充滿各種影子
本體是跟玫伶老師學但是她也是從大陸取經學回
再加上我曾學過跳鼓有我之前學的納西族...我學過的...
那請問我要怎麼跟學生說?
答:各位學生今天要學的第一八拍首先來自於...第二八拍來自於....
桃花過渡這個音樂由來已久.太多比賽用過
蔡老師不是第一個.我也不是最後一個
在中小學生的舞蹈比賽中
有多少舞叫做[仙童戲荷]...答案是很多
不知道舞蹈取名可不可以變成商標個人使用?
我說桃花過渡是我編的...到底誰會覺得不舒服?蔡老師?評審?土風舞圈?舞蹈圈?
前提是我是指北大那支還有台大舞組是我編的...並不是指所有的桃花過渡都是我編的
要朝編舞努力之外我想還要會編曲也是很重要
其實討論的很複雜很深入...好難做到..好難做好
解釋半天也可能會令人覺得越描越黑
我很喜歡亂編排舞可能因為記不住舞序吧...
現在的我還是海綿需要吸收很多編舞的能量.真的要一直學...
我是適合說:我改編某舞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歷練夠久了努力夠.真的能大聲的說:這支舞蹈是我編的 _________________ 2004年7月3日~7月17日以色列7月24日~8月7日雲南
2006年1月23日高棉吳哥窟6月30日~7月17日土耳其8月7日~8月22日上海北京
2007年7月21日至8月3日義大利8月14日~8月21日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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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nt1024 超人尤利安
註冊時間: 2005-09-05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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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5:11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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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許我說一個非常簡短的小故事‧‧‧
有一個小孩子名叫大寶(未滿16歲,男性),有一天,他看到商店裏面,擺放著各式各樣的糖果,就是那種看起來很好吃的那種,他偷了它,而且被發現,二話不說,好心的路人就把大寶亂棒打死,事情就是這樣,故事很短(別叫我定義什麼是看起來很好吃)。
大寶是“故意偷的”?或“忘記給錢”?或“錢給不夠”?或“有跟老闆記帳”?
路人“看錯”?或路人“聽別人說”?或“路人是個瘋子”?或“路人跟大寶有仇”?
大寶真的偷了,路人可以“把他打死”?
就是這樣,以上。
附上一個“滸爛百科”?
Q. 為什麼說話要確實掌握主題,不要瞎掰呢?
A. 其實是因為你可以瞎掰,別人就可以瞎掰;你裝傻,別人就可以裝傻;你亂講,別人就可以亂講;可喜可賀的是,真相“有時候”不是最重要的,比如:
“真的”有大寶這個人?故事“無聊”?
忘了講,人人都可以是“大寶”,不管是開文者、回文者、看文者,每一個人都可以被代入“大寶”這個角色,至於大寶是偷是搶是罵是想是看是回或是不動聲響,都是一個大寶。 _________________ 輕鬆擷取DVD音樂
http://paint1024.blogspot.com/2009/07/dv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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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超人80
註冊時間: 2003-10-07 文章: 1117 來自: 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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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0:22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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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寫到: | bingba 寫到: |
一樣是"我編的"
卻沒有學生說是"馨瑩老師編的"
只會說編舞或教舞的老師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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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舞的老師是馨瑩
跟
舞是馨瑩老師編的,這兩句話的意義真的有那麼大的差別?!
或許是中文系的妳,對文字的用法比較嚴謹吧~
所以我們今天其實要討論的重點在
如何正確的使用文字囉?!
bingba 寫到: |
為什麼我緊咬著這點不放
因為我在外面教了這麼多舞
從來不曾有學生以為這些舞是我編的
只因為我一開始會說明
這是參考哪個團的哪一年的表演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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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告訴學生的資訊只有從哪個舞團表演編來的
那你的程度只不過跟”這首舞是佩菁老師編的舞”的學生同一層級
你只能往上溯一個階段,因為那是你看到的表演
學生告訴你”我是跟佩菁學的”,所以他(她)也只是往上溯一個階段
你們的”考證動作”都只能到這一步
如果這件事要求證,第一個找的人該是表示是佩菁編舞的學生
一層一層往上推敲求證,才有可能恢復事件的原貌
而妳現在做的是什麼?
聽別人說學生說是佩菁編的,覺得馬上負一百分
(那些話應該也不是直接聽學生講的吧~你不可能遇見那些學生….所以消息來源就是你所謂的流言吧?!)
然後去詢問以為正確的出處來質疑
(我不知道經過當事人,萱和,慶瓏解釋過後,這個過程來源到底還有多少正確度)
再以情緒性的語言形容當事人腦筋還算清楚
經過無聊的雞婆人士一番圍剿
先道歉,再祭出前人智慧財產權來為自己的行為找出正當性
然後宣稱為了你而反對這個動作的人真是太幼稚…
在這個過程中,我只看到在”保衛編舞者的編舞智慧財產權”這個正義大旗保護下的”我就是要接穿妳的假面目”的自我心態….
追求真理是需要更縝密的求證推敲過程的
如果只以一句聽說來的流言,配上口述來的所謂正確過程
便要指控人罪名…..
這不叫追求真理,叫做散播八卦
(不要忘記了,你有可能問到像佩菁學生一樣誤會桃花過渡來源的人)
其實我一直覺得我真是太無聊了,
面對這種讓旁人尷尬難堪而不以為意的人
苦口婆心,不嫌麻煩的一再回應….
應該除了天生喜歡找麻煩之外,沒有其他解釋了吧?
但是不管你信不信,
我一直覺得你是個人才,除了那個讓人覺得難搞的臭脾氣….
所以我整篇沒有替佩菁跳出來辯解你質疑她的部分
因為我不了解始末,而且把事情始末說清楚那是她的責任
妳注意了嗎?我都是針對你的做法跟說話態度…
(當然還有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一說)
壞脾氣不是才華的附屬品
隨著年紀增長,如果增加的只是脾氣壞的指數
而非人生的智慧,那是很可惜的
如你說的,
bingba 寫到: |
人會很自然只聽到自己想聆聽的
那不是因為任何理由
只因為習慣 |
希望你不要陷入自我催眠的陷阱而不自知
(誰說我蠻橫難溝通?我是擇善固執…..誰說我強詞奪理?我是有理氣壯…)
要知道旁人若被妳搞的尷尬難堪
其實更多的可能性是,其他比較講究溫良恭儉讓的人們
內心的尷尬是不知道要不要以同樣無理的態度對你
難堪的是自己真的要變成那樣的人嗎?
(我不溫良恭儉讓,所以我可以用同樣無禮的方式跟你對話,而毫不尷尬)
如果那是你選擇的人生態度,生活哲學
旁人是無從置喙的
只是又看到妳因這樣人生的態度
而導致自絕他人於外的孤憤模樣
覺得有些惋惜罷了… |
那好
首先我想問的是
你想聽到我說什麼?
說我承認我存心污衊佩菁?
說我想要當英雄戳破事實?
這些我都可以承認
因為以上確實都曾在我腦海裡出現過
所謂私下解釋
佩菁寫信問我是不是不喜歡她?
我回答說:確實是
我也可以公佈這兩封信件
我依然不會道歉
因為今天我用一個不合宜的話題
卻換來佩菁將會重視這個問題的承諾
這本是我最大的目的
我盡量簡潔的發言
希望不會引起多餘的誤會
而我要回應的是
你似乎認為 在我的眼裡只有我在捍衛真理
然而在我眼裡
我堅持的是捍衛我心中的真理
別人也在捍衛他們心中的真理
如同你捍衛著..佩菁或者其他東西
我和你的真理
雖然衝突
但並非不能同時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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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超人80
註冊時間: 2003-10-07 文章: 1117 來自: 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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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0:29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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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 寫到: | bingba 寫到: | taroviolet 寫到: | 我也編過"男兒當自強"給學弟妹跳
跟原來那首完全不同
原來那首我們小一輩的 完全沒學過
學弟妹可能連看都沒看過吧
不知道如果有人從我學弟妹口中聽到編舞者是我
會不會造成什麼誤會
而這種武功身韻的
一定少不了基本動作
不知道會不會被說抄襲 @@ |
我依然還是堅持
你應該說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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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出處就是黃飛鴻裡面一堆打國術的男兒
作曲演唱人黃霑
阿計又沒跟江芬恩老師學過
(芬恩老師編舞通常有很新奇的個人花樣,沒學過的人如何引用 )
(就算有些相似的動作,那也是國舞的基本功,誰都可以編進去)
如果真要寫出處
應該還是寫黃飛鴻或李連杰或少林寺還是武當山吧@@
不需要提到江芬恩老師呀 ..
要不然就是不能跟芬恩老師"撞舞名"
應該改叫女兒當自強或阿計之男兒當自強  |
而這一篇
我不能理解你想說什麼?
你認為強調出處是多此一舉
或者難能詳盡?
所以佩菁其實解釋了只是未能解釋詳盡?
這個問題
只有佩菁自己可以回答吧
bingba 在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0:51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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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ba 超人80
註冊時間: 2003-10-07 文章: 1117 來自: 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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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十二月 16, 2005 10:34 pm 文章主題: Re: 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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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過佩菁是故意的
不過經過她的解釋
跟以上各位的解釋
至少我相信:就算在我心裡她是故意的
事實上她可能不是故意的
真相只有一個
但因為我不喜歡她
所以我可以做無限多的詮釋與想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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